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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设有专为离婚调解提供的调解场所?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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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4:07:47

李盈熹

李盈熹 律师

广东瑞轩律师事务所

  在法院,设有专门的离婚调解室以协助夫妻双方解决争议。以下是详细的离婚调解及起诉流程:

  离婚调解流程:

  1.调解准备:审判人员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条款,并根据双方的态度和理解水平进行劝导,鼓励他们协商解决分歧。

  2.协商与交流:在此阶段,双方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审判人员或调解员会在必要时提供调解帮助。

  3.达成协议:若双方就离婚及其相关问题(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审判人员会记录协议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所需材料:

  原告身份证原件(验证后归还)。

  结婚证及婚姻状况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若是再次起诉,原告需提供法院判决生效证明。

  起诉离婚流程:

  1.确定起诉法院:根据被告的居住地确定起诉的法院。

  2.提交起诉状:明确写出原告、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

  3.准备证据:

  证明婚姻破裂,如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证据。

  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如房产、存款、股票等。

  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合适性。

  4.法院立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5.缴纳费用: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案件受理费。

  6.接受调解:法院可能会再次尝试调解。

  7.开庭审理:若调解失败,案件将进入审理阶段。

  8.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如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无论是调解还是诉讼,法院都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公平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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