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放弃法定继承权声明书需明确声明人信息、与被继承人关系及后者信息,列明遗产并表明放弃继承的意愿,最后签名注日期。撰写时要语言清晰准确,体现真实自愿意愿。
一、放弃法定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
1.放弃法定继承权声明书在撰写时,首先需要明确声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等。
2.应说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被继承人的基本信息和去世的时间、地点。
3.需要详细列明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的财产,并明确表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经过慎重考虑后,决定完全自愿放弃对这些财产的继承权利,并承诺今后不会反悔。
4.声明书应由声明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5.在撰写过程中,务必确保语言清晰、准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
6.声明书应体现出声明人的真实意愿,且该意愿应是自由、自愿的,未受到任何外界的强迫或威胁。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法律效力
1.放弃继承权声明一旦由继承人自愿、真实地作出,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这意味着,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并经过公证等法定程序确认,其就失去了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权利。
2.该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其他继承人继承,或者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处理。
3.放弃继承权声明应在继承开始前作出,即在被继承人去世且遗产分割之前。
4.如果继承人已经继承了部分或全部遗产,再作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5.放弃继承权声明的法律效力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以及声明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因此,在作出放弃继承权声明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声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