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个体工商户是自然人或家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一种组织形式。目前,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中“其他单位”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将个体工商户排除在“其他单位”之外,雇员利用职权侵占个体工商户财产只能以侵占罪自诉方式维权,无法通过国家公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难以实现司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
二、分歧观点
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否属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其他单位”,主流观点认为不能,主要理由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是由自然人经营,并经过法定登记程序后获得的一种经营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通过虚假验资骗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三无”企业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客体问题征求意见》指出,私营、独资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才属于我国刑法中所指单位,其财产权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故从法律性质上看,个体工商户实质上是个人经营,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在法律上不被视为独立的“单位”。
实践中多起涉个体工商户的财产被侵占案件多被认定为侵占罪。如《刑事审判参考》第318号指导案例张建忠侵占罪案要旨:能称其为单位的,都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经费和财产,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是特殊的民事主体,具有自然人的全部特征,不具备单位的组织性特点。进而认定,个体工商户在刑法意义上是实质的个人,不是企业或单位,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保护对象。
三、分析意见
笔者认为,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雇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害其财产权益的行为,应结合行为特征及及危害结果,作出实质性认定判断,建议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职务侵占罪的其他单位范围。主要理由如下:
1.符合立法本意。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立法目的基于保护单位财产,惩处单位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虽然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仍然具有一定的主体地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或社会活动,具有相对独立的财产、组织结构和运营方式,并依法进行登记或备案。个体工商户规章制度虽没有公司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但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仍具有相对稳定的岗位职责分工,且其雇员的职权源自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内部管理制度或者其所有人的授权和安排,与一般的单位没有本质区别。雇员侵占雇主财产是典型的职务侵占行为,将个体工商户排除在职务侵占罪保护对象之外,不符合立法本意。
2.符合体系解释。关于“其他单位”的理解,刑法没有专门规定,散见于部分司法解释、批复等规范性文件。如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刑法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规定的“其他单位”进行了列举,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组织,以及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的组织。最高法研究室《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员工能否成为职务侵占罪主体问题的复函》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的“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个体工商户对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当与个人独资企业同等保护。
3.符合个体工商户发展趋势。国务院1987年出台《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经多次修订,当前个体工商户较制度确立初期已有显著不同。2022年《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从人员范围、经营范围等方面均作了拓宽,旨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加宽松、便利的经营环境。用人方面早已突破“用工人数不得超过8人”的限制,不再囿于过去的学徒、帮工的熟人关系,雇主雇员关系松散性、流动性加强。经营范围拓宽至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所有行业。现实中为降低税负和运营成本,已有相当数量的电影院、酒店、宾馆、超市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成为吸纳就业的生力军。可见,个体工商户已逐渐进行企业化运营,对其应当赋予与企业同等的保护与救济途径。
4.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现实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的数据,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登记在册个体工商户已经达到1.25亿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66.9%。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网络直播、微商电商等“新个体经济”层出不穷。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务院《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2022年11月施行)第四条规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该《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或者非法干预”。并且强化了个体工商户在用工、融资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平等市场主体地位。法与时俱进,个体工商户与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已无本质差异,理应提供平等保护,助力其健康发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