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假药与劣药在刑法中的处罚不同之处在于假药犯罪属危险犯,足以危害健康即构成犯罪;劣药则需实际造成严重危害。且假药罪法定刑更重,最高可至死刑,劣药则为无期徒刑。
一、假药和劣药的处罚有什么不同
假药与劣药在刑法中的处罚存在显著差异:
1.两者的犯罪对象不同,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而劣药则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药品。
2.构成犯罪的标准也不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即构成犯罪,属于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则需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方构成犯罪,属于结果犯。
3.由于“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更大,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可至死刑,而后者则为无期徒刑。
二、假药劣药如何界定及法律后果?
假药与劣药的界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而劣药则是指药品成份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1.关于法律后果,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对于生产、销售劣药,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主要包括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即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等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具体行为方式包括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
1.伪劣产品不仅限于药品,还包括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其他普通产品。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正是通过打击这些行为,维护了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