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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和逃逸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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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13:39:39

王诗元

王诗元 律师

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一、交通肇事和逃逸如何划分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员在撞倒对方车辆或行人后,非因抢救伤员或被扣留而主动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

  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驾驶员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仍选择驾车逃跑;

  2.驾驶员认为自身无责便直接驾驶车辆离开;

  3.驾驶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等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疑似违法行为,暂缓听候处理后并未及时归还车辆;

  4.驾驶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后,未报警且无故离开;

  5.驾驶员将伤者送至医院后,留下虚假身份信息后离开;

  6.在接受调查过程中,驾驶员故意逃避;

  7.驾驶员离开现场且否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晓;

  8.双方协商未果或赔偿金额明显不足时,驾驶员未留下真实信息就擅自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和逃逸如何划分

  二、交通肇事罪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所谓“交通肇事罪”,其性质并非政治性的触犯法律行为,而归属于过失犯罪范畴之内;因此,在多数情形之下,并不会对子女的政审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若是该案件的情节严重且恶劣至极,在进行政审评估时,便有可能对此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若家庭中的主要成员、直接抚养者、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对个人影响重大的其他亲属,曾遭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是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却仍未查明真相的情况,则可能会对政审产生不利影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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