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以来,随着多地业主联合发布《强制停贷告知书》,停贷事件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针对业主停贷风波,2022年7月中旬,银保监会首次提出“三保”——“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随后,在2022年7月28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针对房地产行业提出“保交楼、稳民生”。这是“保交楼”首次被写进政治局会议。2022年11月,为提振市场信心,央行与银保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16条举措。
根据中央规定,“保交楼”不是保违规违法经营的房地产商,而是让买房的老百姓能够拿到花钱所买的房子,但一个房地产项目面临的权利人既包括购房人,也包括材料供应商、银行债权人、建筑商债权人等,“僧多粥少”。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一些“烂尾”的楼盘终于可以交房,如果前述债权人都来“分羹”,通过拍卖房屋来受偿债权,购房人取得房子的权利将难以保障。基于这一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法释〔2023〕1号),明确在多个债权人就唯一房产项目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最优先保护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人的权利。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本文简称“批复”)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内容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已于2023年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4月20日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