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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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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9 10:49:45

孙先格

孙先格 律师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导读:口头传唤是否需要传唤证?是否必须配合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是否具有强制性?本文详细解读了口头传唤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传唤方式、配合义务和持续时间等,帮助读者了解并应对可能的法律情境。

  一、口头传唤需要传唤证吗

  1.对于口头传唤是否需要传唤证,法律并没有硬性规定。但为了保证程序的正当性,可以选择补办传唤证,尽管这不是必须的。另一种做法是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相关情况。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1)当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时,通常需要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并使用传唤证进行传唤。

  (2)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可以口头传唤,但必须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二、是否必须配合口头传唤

  1.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普通传唤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为当事人设定了一个规定的时间范围,让当事人自行前往。

  2.如果当事人被传唤后选择不去,公安机关可能会适用拘传措施,这时当事人就必须配合了。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接到传唤后主动前往,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3.传唤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对于刑事案件中的传唤,必须是书面的。

  三、口头传唤是否强制性

  口头传唤并不属于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

  1.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必须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4.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必须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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