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有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而新公司法将范围扩大至“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即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事务的董事都可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换言之,除了公司内部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这些仅仅负担监督职能的董事之外,其他的董事及经理都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原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新公司法:第十条第一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