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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的程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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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1:32:33

郑文海

郑文海 律师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拒执罪的启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诉,另外一种是自诉。

  关于拒执罪的公诉,一般情况下,拒执罪由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流程为,第一步,由申请执行人掌握相关义务人拒执罪证据线索后向执行法院提出追究被执行人等拒执罪申请或法院依职权发现拒执的情形;第二步,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可决定是否对被执行人先行司法拘留;第三步,执行法院审查及决定是否移送,执行法院审查后不移送的申请执行人可向公安机关控告,如执行法院审查后决定移送则进入下一步;第四步,公安机关接收执行法院移送后立案侦查,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可要求说明不予立案理由;第五步,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第六步,法院进行拒执罪案件审判。

  关于拒执罪的自诉,如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后不予移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申请执行人可根据拒执罪司法解释第三条提起刑事自诉。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了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现《刑事诉讼法》第10条:(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附拒执罪启动流程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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