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法官作为裁判者基于中立地位,通常不会很直白的提醒原被告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但这并不影响法官在某些情况时给予一些暗示。
特别是双方或一方如果没有律师,法官可能会说些带有提醒意味的“话中话”,能否听懂法官的“言外之意”有时很重要,本文就来聊聊法官可能会说的那些“话中话”。
1、(开庭刚开始,原告说完诉讼请求)法官:请原告确认,是否需要变更诉讼请求?
翻译:诉讼请求有问题,如果不变更将对你不利。
例如应主张侵权责任,却主张违约责任;应主张违约金,却主张定金;遗漏了重要的赔偿项目,或赔偿金额计算错误;案件有鉴定费、保全费,但诉讼请求未列入等。
2、(开庭刚开始,原告说完诉讼请求)法官:原告你确认只列XX公司为被告吗?/原告你是否需要追加被告?
翻译:追加总公司/公司股东/保证人等作为被告,对你更有保障。
例如只列分公司为被告,遗漏总公司;只列一人公司为被告,遗漏一人公司的股东;只列债务人为被告,遗漏保证人等。
3、(开庭刚开始,原告说完诉讼请求)法官:原告为什么现在才起诉?近几年是否向被告主张过还款?
翻译:起诉可能已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如果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需要提供近三年内向被告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否则将存在败诉的风险。
4、(原被告举证完毕)法官:原告现在向你释明法律风险,请你庭后考虑本案是否继续诉讼。
翻译:法官是在提醒按目前情况继续诉讼,将面临较大的败诉风险,这时需要仔细考虑诉讼请求是否合理,适用的法律关系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等。
5、法官:原告是否申请司法鉴定?
翻译:法官是提醒原告,主张的重要事实或关键赔偿依据需要专业司法鉴定意见支持,不申请鉴定将导致其主张的事实难以认定或赔偿缺乏依据,进而导致败诉风险。
6、(对原被告都可能说)法官: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不能充分举证将承担不利后果。原告/被告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提交?
翻译:现有证据不够充分,难以支持诉讼/抗辩请求,好好想想还有没有其他证据提交法庭。
7、(离婚诉讼)法官基本不关注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的具体情况,开庭感觉就像走过场。
翻译:法官准备判决不离。
8、(对原被告都可能说,大多是原告)法官:建议请个律师/建议详细咨询一下律师。
翻译:举证和陈述缺乏针对性或专业性,如果有律师好好梳理证据并发表专业法律意见,案件有胜诉的可能。
当然这句话也可能是原告/被告不懂法律,证据整理混乱,发言啰嗦与案件无关,不能抓住重点,法官不得不多次对其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影响庭审效率,致使法官不耐烦。
9、(对原被告都可能说,大多在最后陈述阶段)法官(态度和蔼,对于重复发言或长篇大论也不打断,极有耐心):还有什么要补充的?不着急慢慢说。
翻译:准备判决原告/被告败诉,让其多说点当是安慰,将来心里舒服点。
10、(对原被告都可能说,大多在最后陈述阶段)法官(态度不耐烦,打断发言):重复的、与案件无关的话不要说了,讲重点。
翻译:准备判决你胜诉,别说这么多废话了。
11、(二审开庭,对原被告都可能说)法官:这个证据一审为什么不提交?
翻译:属于案件的关键证据,但不是新出现,也不是新发现的证据,应当在一审就提交,一审不提交是否故意隐瞒证据,必须给出合理解释。
12、(对原被告都会说,通常在开庭结束后)法官:原告/被告最好能庭后调解,拿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翻译:根据庭审和证据情况,原告/被告败诉风险较大,如果多让步点,法院也许还能做工作争取对方同意,否则判决下来后悔也迟了。
不过调解工作法官都比较重视,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减轻双方诉累和法官工作量,所以开庭结束都会例行询问能否调解,不一定代表法官的态度,还需综合判断。
当然,法官开庭时说以上这些话也可能并无“言外之意”,究竟是否有暗示或提醒的意思,要结合庭审情况及证据才能较为准确的判断,不建议随意猜测或过度解读,否则可能反而带来不必要的困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