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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起诉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法院怎么判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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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1 11:55:25

张永威

张永威 律师

河南宇言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网友咨询:

  夫妻起诉离婚,均不愿意抚养孩子,法院怎么判?

  律师解答: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就算是离婚后,父母也依旧存在抚养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并非就是确定了最终的抚养权归属,最终调解或判决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考虑。实践中,有的法院为了未成年人的最大化利益,不准许两人离婚。

  律师补充: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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