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已缴纳的出资抽回,并继续保有股东身份和出资比例。抽逃出资的前提是股东已经出资。已经出资于公司的财产系实缴资本,抽逃出资行为是发生在实缴资本确定之后。股东抽逃出资的责任包括返还出资责任,责任主体除股东外还包括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责任范围是股东抽逃的出资及其利息。(【参考案例】(2022)最高法民终297号)
新《公司法》第53条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责任的规定,增加了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对抽逃出资的追缴主体加以明确!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