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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一般流程和缴纳保证金事项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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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5:04:44

张沙沙

张沙沙 律师

山西晋工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的一般流程

  1、办案人员将案卷提交给分局法制大队民警进行汇报;

  2、法制人员审核后向分局分管法制的局领导进行汇报;

  3、局领导批准后,办案人员编写集体通案记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办案人员通知嫌疑人的家属提供担保人或准备保证金;

  5、办案人员按程序分别提交所长、法制人员和局领导审批;

  6、办案人员生成电子文书,并请法制人员加盖电子印章;

  7、办案人员打印文书,要求当事人进行签字,并收取保证金或担保人签字;

  8、对嫌疑人进行简短的取保候审笔录,然后释放嫌疑人。

  缴纳保证金事项

  可以采取保证金或保证人两种形式取保候审,所以并不一定需要缴纳保证金,如果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起点是1000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是500元。

  至于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决定机关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