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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对事故认定书不服,自己提复核,几乎没人不后悔的”?

#综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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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10:09:21

陈高超

陈高超 律师

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认定书是关键的法律文件,它决定了责任归属和赔偿问题。然而,当事故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满时,经常有人会选择自行复核,希望以此来改变事故的责任划分。然而,现实情况中,为何会有几乎没人不后悔”的说法呢?

  首先情绪会影响判断。当事人可能因为情绪激动而无法客观分析案情,这可能会影响复核的效果和合理性。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事故认定书的法律地位。这份文件通常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调查和相关法规制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文件。一旦出具,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存在明显错误或偏差,否则更改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这就需要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并且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准备材料和研究案例,而作为当事人可能缺乏这些。

  再者时间有限,次数有限。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提请复核的期限为自收到事故认定之日起三日内,且复核以一次为限。也就是说,复核申请必须在三日内提交,且仅有一次机会。

  此外,自行复核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如果复核过程中出现失误,不仅可能无法改变原判定结果,还可能损害自己的权益,甚至加重自身的责任比例。

  最后,复核过程耗费时间和精力。事故认定的复核不仅需要搜集证据、分析案情,还要经过复杂的法律程序。这对于日常生活已受事故影响、需处理车辆维修和身体康复等诸多问题的当事人来说,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因此面对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情况,虽然理解当事人想要争取权益的心情,但统计数据和现实案例表明,自行复核往往不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