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执行案子,我代表债权人。
我方打算申请调查令,去查被执行人银行流水,看看被执行人有没有转移财产的行为。
问题是,我方没有对方银行账户信息。
好在问题不大,法院网控就能查出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但是不一定全。
我联系法官,查看了财产查询反馈汇总表,重点看了银行账户那部分内容。
发现银行账号挺多,但大多数余额是零,有余额的账号很少。
我记下了两个有余额的银行卡的信息(银行名称、余额),又向法官询问了具体开户行,但是我没有记卡号。原因我下面会讲。
随后,我打电话给开户行以及距离最近的支行。
主要是问去调流水要带哪些手续,对调查令抬头及内容有什么要求,以及在同一家银行其他支行开户的账号流水能不能查。
这个工作得提前做,问清楚之后,开出来的调查令才能落实到位,才不至于白跑一趟。
这是两家本地银行,他们表示抬头开成他们银行的全称就行,可以不必具体到哪个支行,一般情况下可以查在同一家银行其他支行开户的账号流水。
至于查询的内容,按照调查令要求来查。
我申请开的调查令上面,调查内容大致是:
调查某某某(身份证号:XXX)名下银行账户自X年X月X日至今的交易明细。
为什么没写卡号?
因为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可能开了不止1个账户,如果把卡号写在调查令上,银行就只给查这张卡。
不写卡号,只写查哪个人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可以查到这个人在这家银行开的全部账户的流水。
按照银行要求,去调流水需要两名律师共同前往。
我和同事去了距离最近的支行,调取到了银行流水信息。
至于需要携带的手续,除了调查令,还需要律师证原件(复印件也带上,备用)、律所介绍信,有家银行还查看和复印了律师身份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