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拒绝支付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违法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权益,更涉及到子女的权益。其中,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尤为关键。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有些人在离婚后就不管孩子了,法院规定的抚养费也没有按时的支付给对方,无论前妻/前夫怎么催促都不给。
那么,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否违法呢?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是违法的。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父母离婚,这一义务也不会消除。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注意,即使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如果后来情况发生变化,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抚养能力不能保障子女所需,或者子女因年龄增长、教育需求等原因导致费用显著增加,子女仍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