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拆迁租户有补偿吗
商铺拆迁过程中,作为租户的您有权享有补偿权益。
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在您所租赁的商业物业面临拆迁之际,作为承租方,您同样拥有获得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多项补偿款项的权利。
详细而言,上述补偿也将依赖于特定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法律所允许的范畴。
具体来说,在商铺拆迁过程中,负有义务支付您安置费用及停产损失等赔偿款的主体应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其授权机构。
经由市政府或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则应对所有被征收人予以补偿,这些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
2)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搬迁及临时安置的相关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停产停业方面的损失补偿。
市政府及县政府还应当制订相应的补助与奖励措施,以便对被征收人进行优惠和激励。
在涉及到因征收房屋而需要迁离的情况下,房屋征收部门理当向被征收人发放搬迁费;若选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那么在产权调换房屋正式交付出门前,房屋征收部门亦需向被征收人发放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
至于关于由于征收房屋而可能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问题,我们会综合考虑房屋在被征收之前的产业经济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合理判定,这部分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将交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去负责制定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四)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建造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补偿也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七)其他,比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比如有名贵植物)等,都应当如实调查登记。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如果未支付承租人有关赔偿的,承租人可以提出起诉来要求判决处理的。
如果是行政机关想要对商铺,店面等予以拆迁的,那么在予以拆迁的时候,需要向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承租人和出租人所对应的补偿项目是不同的,例如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而出租人不可以。
(六)常住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情况;
引用法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