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即如果是在境外结婚或者在境外办理的婚姻登记,我国民政部门是不能为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的。因此,境外登记结婚,想要选择在境内离婚,最稳妥的方式就是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即使最终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法院通过调解书结案,也可以实现解除婚姻的目的。
境外婚姻离婚从级别上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从地域上主要影响因素是双方的定居地。双方共同定居境外的,优先定居国法院起诉;双方共同定居中国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一方定居境外,一方定居中国的,原告在中国法院起诉,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引用法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