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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时借的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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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14:45:44

蒲剑秋

蒲剑秋 律师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很多会认为,夫妻已经分居,只是没办离婚手续,那么分居夫妻的一方在分居期间借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就算偿还债务也是借款方承担。没有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夫妻分居还是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夫妻分居一方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呢?

  是。但不能肯定一定就是夫妻共同担负和清偿的债务。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不以是否分居两地为准。而是以办理结婚登记,到办理离婚或离婚判决生效为准的,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