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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凭结婚证可查询男方财产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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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3 15:15:51

李志君

李志君 律师

广东国晖(天津)律师事务所

  《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

  本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该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按照这个规定,从法条上理解,妇女可以不需要通过律师申请调查令,就能自己查询到配偶的财产状况!包括:

  1、可以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查询男方的房产情况;2、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查询男方名下车辆的情况;3、可以向银行申请查询男方名下银行卡存款余额、流水的情况。4、可以向工商局申请查询男方名下公司、股权等情况;

  ·····

  这有利于妇女提起离婚诉讼前,对夫妻共同财产提前进行摸底调查,避免男方转移财产。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调查原本在诉讼中委托律师,通过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也都是可以进行的。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夫妻双方都应当有知情权,这样的新规是值得提倡的。

  但是,这是规定在《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并且法条明确写了可以查询的主体是妇女。

  也就是说,妇女可以查询夫妻共同财产,但男方却没法查询,这不是妥妥侵犯了广大男同胞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吗。

  立法者不知道,现在好多家庭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女方在掌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