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刑事侦查、审判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了司法活动的公正、公平和有效。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实验笔录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其审查判断规则对于案件的查明和公正审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侦查实验笔录的性质和定位。根据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侦查实验笔录被明确规定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然而,它仍然属于补强性证据,通常不能单独使用,而是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在审查判断侦查实验笔录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其次,关于侦查实验笔录的启动条件和参与人员,也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条款,启动侦查实验需要得到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长的批准。在参与人员方面,侦查实验原则上只能由侦查人员参与,但在必要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参与,或者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参加。在审查判断侦查实验笔录时,我们需要核实参与人员的身份和资格,确保其参与侦查实验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再次,侦查实验笔录的内容也是我们审查判断的重点。笔录内容应当全面、详细、准确、规范,包括实验的过程、方法、结果等关键信息。我们需要仔细比对笔录内容与实物、绘图、录像、照片等其他证据,确保其相互一致。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实验条件与案发现场条件的吻合度,虽然无法达到完全相同,但应当尽可能地模拟和参照现场条件。
最后,在审查判断侦查实验笔录时,我们还需要注意其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笔录内容应当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如果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况,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比对,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此外,在审查判断侦查实验笔录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其制作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例如,笔录是否依法进行、制作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参与人员是否签名或盖章等。这些要素都是判断侦查实验笔录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侦查实验笔录的审查判断规则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我们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确保笔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案件的查明和公正审判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