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民法典,离婚支持违约金。

#婚姻家事

883浏览

2024-04-22 15:54:05

孙焱博

孙焱博 律师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第一,在民法典颁布之前,多数法院都不支持离婚纠纷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但在民法典颁布之后,鉴于民法典第464条第2款对上述条文作了颠覆性修正,法院多持肯定立场并参照合同编相关规定作出支持违约金或予以司法酌减的判决。

  第二,要明确的是,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下,并非所有主张违约金的请求都会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河北经贸大学田韶华教授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201件样本案例的分析,支持违约金条款的判决有75件,占比37.3%;对违约金予以酌减的判决有51件,占比25.4%;虽认定违约但认为于法无据的案件为48件,占比23.9%;不认定违约且不支持违约金条款的案件为27件,占比13.4%。总结下来,超过一半(62.7%)的法院都支持了违约金条款。

  第三,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支持违约金条款的案件占41%,予以司法酌减的案件占 29.9%,不予支持的案件仅占 14.2%。

  而在子女抚养费或探望权协议纠纷案件中,支持违约金条款的案件占 29.9%,予以司法酌减的案件占 16.4%,不予支持的案件则占 41.8%。

  由此可见,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法院更倾向于支持或部分支持当事人的违约金诉请,而在子女抚养费或探望权协议纠纷案件中则倾向不予支持。

  因此,建议大家在签订离婚协议时,针对财产分割的约定,可以增加违约金条款,但不宜过高,否则法院将依职权或依申请予以调减,且大部分会调减至30%之下。此外,也建议当事人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作为案由来提起诉讼,更易获得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