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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之残疾辅助器具费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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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17:33:43

王兴

王兴 律师

浙江泽鉴律师(杭州)事务所

  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2.计算方式: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司法鉴定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2)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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