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书制作的基本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请求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法律文书。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具备的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裁决请求,要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提出仲裁申请的一方当事人为申请人,另一方则为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仲裁申请人应当与劳动争议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事项应当属于劳动争议;
(3)申请仲裁时未超过仲裁时效。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方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人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是启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基本方式。但是,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也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口头申请作为一种例外方式,申请人一般是由于申请人文化程度低或者法律知识欠缺而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仲裁请求和书写仲裁申请书的人,在此情形下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书面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记入笔录,记录人做完笔录后应当当场向申请人宣读,并由中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对于案件复杂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聘请法律工作人员代书。口头仲裁申请与书面仲裁申请具有同等效力。
3.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的受理及不予受理的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文书的内容及制作方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住所。具体包括以下三部分: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址等。
1.首部
(1)标题。应当注明文书名称“申请书”或“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当写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等身份基本事项;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仲裁的,应当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委托他人作为仲裁代理人的,应在各自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即可。
2.正文
(1)仲裁请求。应明确写出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要裁决的具体事项,有多项要求的应当一一列出,如要求被申请人给付工资、支付加班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支付违约金等;对于具有金钱内容的仲裁请求应当具体写明每一项仲裁请求的金钱数额。
(2)事实和理由。阐明双方争议发生的具体事实,重点写明双方权益争议的焦点;针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相关证据,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或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在阐明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提出被申请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以论证其仲裁请求的合法性。
(3)证据情况。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及住址。
3.尾部
(1)写明致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加盖单位公章。
(3)注明提交申请书的年、月、日。
(4)应当附加说明本申请书副本份数。申请书的副本数一般是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的数量提供。
(三)文书范本
一、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安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35号卓越写字楼306室。法定代表人:刘xx,总经理,电话:xxxxxxxx。
被申请人:王x,男,1982年5月25日出生,xx省xx市人,住xx市xx区xx路xxx小区xx号楼301房间,电话:xxxxxxxx。
仲裁请求: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
事实和理由:
2023年3月6日,申请人聘用被申请人为业务员,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2023年4月1日,双方又补签了一份《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约定:被申请人自本单位离职后18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销售公司有关电子防盗器、警报器、扬声器之相关行业,亦不得泄露销售公司的机密或其他会损害销售公司的事情。若违反本条规定,被申请人需赔偿申请人损失金20.000元。2023年9月被申请人以攻读硕士研究生为由,向申请人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半年后,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并未“读研”而是到了本市另一家与自己公司具有竞争业务的乙公司任职。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双方依法订立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按照《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向申请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现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违反竟业限制的违约责任,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安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2月20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1份
二、仲裁答辩书
答辩人:王xx,男,1982年5月25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路xx小区xx号楼301房间;电话:xxxxxxxx。
委托代理人:戴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于2023年10月26日收到你会送达的申请人江苏安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因与我方发生竞业限制争议而提出的仲裁申请书。现提出答辩如下:
首先,双方约定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虽然规定了对答辩人的竞业限制条款,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成立和生效应当以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为条件。本案中申请人与答辩人补签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书》中并无给予答辩人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规定,而劳动合同解除后申请人也未给予答辩人任何经济补偿,因此双方补签的竞业限制条款对答辩人不具有约束力,答辩人有权进入自己所熟悉的行业和有关公司工作。
其次,答辩人进入与申请人具有竞争关系的工作单位后,并未泄露答辩人的任何商业秘密,也未给申请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最后,答辩人在申请人江苏安东销售公司工作期间也未掌握任何商业秘密,作为一般员工也不属于负有保密义务和应当实行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认为申请人要求答辩人赔偿损失或承担违反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请求贵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其仲裁请求。
此致
安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王x
2023年11月5日
附:本答辩书副本1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