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通知后领取车辆应注意什么 ?
当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事故车辆的通知后,应当在三十日内领取,领取车辆时应当携带相关证件或委托授权手续等可以证明其身份的资料身份无法核实的,交警可以拒绝其领取事故车辆。应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 1) 领取人为车辆所有人 ( 自然人 ) 应当携带行驶证和身份证。
(2)委托除车辆所有人意外的人去领取车辆的,应当出具《委托授权书》说明授权范围,并附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车辆所有人为法人时,应当携带行驶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