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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期限,是否可以支持预期利息?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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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 14:53:17

涂伟

涂伟 律师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的案情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借贷双方只是达成了简单的借款合意,既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借款期限,但是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还款时,双方的关系发生变化,出借人向对方主张逾期利息,在这种情况下,应当首先确定“借款期限”这一个前提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可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确定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确定后,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来确定利息。如果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不能确定借款期限,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对于“合理期限”之后的逾期利息,可以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确定方法计算。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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