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附条件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条件系当事人共同约定,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部分内容。
第二,条件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
第三,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以限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
第四,所附条件中的事实应为合法事实,违法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对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说,条件成就前的效力表现为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以及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期待权;对于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来说,条件成就前的效力表现为条件具备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归于消灭的期待权。
【实务解析】
1、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生效条成就前,仍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区别:条件是一种或然事实,该事实未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具有或然性。确定不可能发生的事及已经发生的事,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而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比如之后某年春节,就不能作为附条件,而应作为附期限,如发生将期限作为条件的情形,法院亦会认定为附期限。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