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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打工人的福音

#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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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1:16:46

何川

何川 律师

陕西凯伦律师事务所

  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法的很多规定,对于打工人是重大利好,下面我们来看一看。

  一、挂名法定代表人卸任之路,畅通了。

  有的打工人由于种种原因,当上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辞职之后,多次要求公司办理变更,但公司一直拖着不办;后来公司欠债被执行,打工人作为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被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工作生活诸多不便。

  无奈之下,打工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

  有的法院以公司未选出接任人选,直接不予支持;有的法院虽然支持变更,但是因为公司未确定接任人选,导致迟迟无法得到执行。问题还是一直僵持在那里。

  好在新公司法解决了这个问题。新法第10条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要在30日内确定接任人选。这是新法明确施加给公司的法定义务。

  公司不选出接任人选,不去做工商变更,就是违法,原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据这条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拖欠工资,追加股东要求提前出资。

  公司经营不善,发不出工资,打工人赢了官司后,申请执行,发现公司没什么钱,但是股东是有钱的,不过出资期限还没满。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见。

  怎么办?新公司法第54条给出了解决方案。

  该条规定,公司给不起钱,虽然股东出资期限还没到,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股东提前出资。

  据此,打工人可以调查一下股东有无出资,没有出资的话,就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给钱

  三、婉拒监事身份,有了法定理由。

  按照原公司法,公司要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要设1至2名监事。

  有的老板找不到合适人选,但为了应付法律规定,就喊员工来当监事,员工离职之后,也一直不去变更。

  好在新公司法从源头上提供了解决方案。

  新公司法第83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公司,只要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就可以不设监事。

  因此,下次老板再喊你当挂名监事,你就把新公司法翻出来给他看,说法律规定可以不设监事,从而婉拒老板邀请。

  四、打工人退股,有了新路径。

  有的打工人,在公司成立时就占了个小股,或者后来公司搞了员工持股计划,老板给了一点股份。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持股不是白送的——得实缴出资,或者花钱买股份。

  但是,后来有的大股东就不那么老实了,各种“看不懂”的操作,致使公司和小股东利益受损。

  很多打工人就想着,道不同不相为谋,干脆退出公司算了。

  搁在之前,退股可不是那么好退的,得找到“接盘侠”,或者解散公司、减资。这些都是理论上可行,操作起来不可行,因为需要满足很多条件。

  好在新公司法规定了一条路径,相对来说还比较可行。

  新公司法第89条规定,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小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

  小股东要做的,就是收集控股股东乱来的证据,比如挪用公司资金,转移公司财产,抽逃出资,违规对外担保,等等。

  然后,就跟公司摊牌,要求公司回购股权;公司拒绝回购,小股东就起诉。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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