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律师同行来讲,工作中查询机动车登记档案还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继承案件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机动车,比如申请诉前保全需要提供被保全人的财产线索,需要提前查询被保全人名下的机动车,等等……
各个省份、城市的车管所对于律师查询机动车登记档案要求提供的手续,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城市只需要介绍信、律师证,有的城市需要法院的调查令,各有不同。
此前,笔者在自己所在城市用介绍信查询过机动车登记档案,虽然解释了一番,最终还是成功查询了。不知道别的地方如何。
今日,笔者在查询其他信息时无意中发现了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在其中看到了关于律师查询机动车登记档案的规定,甚喜!在此分享给大家!
公安部于2022年发布了新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2022年3月24日公布,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条规定:“车辆管理所对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机构等因办案需要查阅机动车档案的,审查其提交的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对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审查其身份证明。由档案管理人员报经业务领导批准后查阅,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需要出具证明或者复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业务领导批准。已入库的机动车档案原则上不得出库。”
档案查询公函”是指介绍信还是公函,规范没有明确,如前所述,笔者曾有拿介绍信成功查询的经历,不知道以后再去还给不给查了。
“经办人员工作证明”是指律师证还是律所盖章的“在职证明”或者其他的证明,规范也没有明确。对此笔者认为,律师证足以证明经办律师的工作,律师证上能够看到律师执业的律所,也能看到律师执业证类别(专职律师或者兼职律师)。
关于律师查询机动车登记档案,各地需要什么手续,希望同行们可以私信反馈当地情况。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