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精神损害的救济手段虽多,但最为基本和常用的是财产赔偿。这种救济方式通过侵权人向受害人的财产给付,来补偿受害人的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是填补损害。精神损害赔偿不仅仅扮演补偿的角色,还可能具有惩罚和抚慰的多重功能。然而,其根本在于以财产的形式,对受害者的精神利益损失进行补偿,以实现损害的平复。
民事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明文规定。民事立法中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的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中规定了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关于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如果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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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