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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差别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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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5:51:58

何诗怡

何诗怡 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订立的具有双方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实践中,医疗机构违反了医疗服务合同的相关条款的,患者因人身损害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起诉的,患者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错或者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事故而引起对受侵害人的赔偿纠纷。在此类纠纷中,对医疗机构追究的是侵权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依据当事人间建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向是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其行为构成侵权,即以侵权行为的发生作为依据。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以当事人间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即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了医疗服务合同,并因该合同产生了权利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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