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地址可以作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法定无效事由,这样的约定就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会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履行地。例如,如果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那么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那么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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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