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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必知,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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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5:55:36

章芊昊

章芊昊 律师

上海东一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了,是可以办理离婚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房产是怎样进行分配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针对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       

      在结婚前,由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应该说是争议点最小的情形了,夫妻离婚时,通常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按份共有或者有其他约定的,那按照比例进行分割或者按照其他约定进行分割。

  婚前,一方单独出资

  在结婚前,一方付清了全部房款,无论婚前是否取得了产权证,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另外一方不得对此类房产进行分割。

  婚前,一方出资,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双方父母拿钱出来买房的,产权只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另一方子女的名字并没有出现在房产证上。如果双方对该房产有约定的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有相关的约定的话,双方父母的出资额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夫妻双方对房产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子女出资以父母名义购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一方父母名义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该房产不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离婚时,夫妻一方对房屋的出资,可以按照债权进行处理。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房       男女双方如果只存在同居情形,并且房产在同居期间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处理办法,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通常会根据购房原因、出资比例,以公平为原则进行房产的分割。一般作为共同共有处理,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