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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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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10:47:25

郭广吉

郭广吉 律师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债权让与,无登记、占有移转的要求,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外,无须采用特别的公示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的规定,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目的是保护债务人,避免债务人不知情重复履行或者向错误债权人履行的风险,给债务人的履行增加负担。该通知义务是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附随义务,至于是否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需要根据日常生活常识来判断。

  债权转让生效不以债务人同意为要件,通知到债务人即可。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债权转让合同生效,债权即移转给受让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可以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符合条件的依法可以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