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AA制协议无效!全职妈妈看完气炸!
“婚后家里的开销各管各的,这日子过着还有什么意思?”32岁的全职妈妈林女士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摔,声音里满是委屈和愤怒。她和丈夫结婚五年,从怀孕起就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孩子和家庭,可当初签的婚内AA制协议,如今却成了扎在她心上的一根刺。
林女士和丈夫王先生是大学同学,恋爱时感情甜蜜,谈婚论嫁时,王先生提出签订婚内AA制协议,说这样能避免婚后因金钱产生矛盾,保持彼此的独立性。沉浸在爱情里的林女士没多想就答应了,她觉得两个人真心相爱,钱的事情怎么都好说。
婚后第一年,林女士意外怀孕,孕吐反应严重,根本没法上班。她和丈夫商量后,决定辞职在家养胎。从那时起,家里的经济来源就只剩王先生的工资。起初,王先生还会主动承担大部分家用,可随着孩子出生,开销越来越大,他开始以AA制协议为由,要求林女士承担一半的费用。
“我没有收入,拿什么承担?”林女士无数次和丈夫争吵。王先生却振振有词:“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家里的开销各付一半,你不能因为不上班就破坏规则。”林女士这才意识到,那份看似公平的协议,对没有经济收入的自己来说,是多么不公平。
为了维持生活,林女士只能动用婚前积蓄。可积蓄总有花完的一天,当她再次向丈夫求助时,丈夫却冷漠地说:“这是你自己的选择,我没有义务养你。”那一刻,林女士的心彻底凉了。她想不明白,自己为家庭付出了所有,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更让林女士崩溃的是,前段时间她生病住院,需要一笔不小的治疗费。她希望丈夫能承担费用,可丈夫却拿出AA制协议,说:“看病是你自己的事情,费用应该你自己出。”林女士躺在病床上,看着身边冷漠的丈夫,泪水止不住地流。她这才明白,婚内AA制协议在这种时候,成了丈夫推卸责任的工具。
在现实生活中,像林女士这样遭遇的全职妈妈不在少数。很多人在签订婚内AA制协议时,只看到了表面的公平,却忽略了婚姻的本质是相互扶持、共同承担。婚姻不是一场交易,不能用冰冷的协议来衡量彼此的付出。
从法律角度来说,婚内AA制协议并非一定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即使签订了AA制协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因照顾家庭、抚育子女等原因无法工作,导致没有经济收入,另一方不能以AA制协议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家庭责任。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为全职妈妈等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提供了法律保障。
回到林女士的案例,她为了家庭放弃了工作,承担了抚育子女、照料家庭的主要责任,在婚姻关系中负担了较多义务。即使签订了婚内AA制协议,她在离婚时也有权向丈夫请求补偿。而且,丈夫在她生病住院时拒绝承担治疗费的行为,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婚姻是需要用心经营的,不是靠一份协议就能维系的。夫妻双方应该在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对于全职妈妈来说,在婚姻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轻易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协议。如果遇到类似林女士的情况,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社会也应该给予全职妈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全职妈妈不是“无业游民”,她们的付出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家庭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她们的默默奉献,她们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
希望每一位女性在婚姻中都能被温柔以待,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应。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明白,婚姻的真谛不是AA制的冰冷计算,而是相濡以沫的温暖陪伴。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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