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新增的制度,在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
一、离婚冷静期是哪天开始
离婚冷静期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婚姻家庭编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1、具体适用情况
该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当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还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设立的目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决定离婚,而冷静期为他们提供了一段缓冲时间,让双方有机会重新考虑自己的婚姻和决定,减少因冲动而导致家庭破裂的情况发生。

二、离婚冷静期从申请开始算吗
离婚冷静期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开始计算。
1、起始时间的明确
夫妻双方带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此时离婚冷静期正式开始起算。例如,夫妻二人在1月10日申请离婚登记并拿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么从1月10日开始进入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2、冷静期内的规定
在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双方都可以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一旦任何一方在冷静期内反悔,都可以按照规定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的设置给予了双方充分的时间去思考婚姻问题,避免因一时的情绪波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
3、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协议离婚程序终止。
三、离婚冷静期实施后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冷静期实施后,协议离婚的流程与以往有了较大不同,变得更加严谨和规范。
1、申请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要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审查和登记(发证)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办理。
离婚冷静期制度改变了传统的离婚流程,对夫妻双方的离婚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能还会遇到诸如冷静期内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变更、冷静期内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专业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