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景德镇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而诉讼离婚不适用该冷静期制度。
一、景德镇离婚有冷静期吗
在景德镇离婚是存在冷静期的,但仅针对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
1、冷静期的意义
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很多夫妻在发生矛盾时可能会在气头上就决定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双方有时间重新审视婚姻,思考离婚的决定是否正确,从而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维护婚姻的稳定性。
2、冷静期后的程序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景德镇协议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流程
景德镇协议离婚冷静期有着明确的流程。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受理环节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2、冷静期阶段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3、审查与登记(发证)环节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景德镇诉讼离婚是否有冷静期
景德镇诉讼离婚没有像协议离婚那样的冷静期。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1、诉讼离婚的特点
诉讼离婚主要是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上存在争议,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2、法院调解程序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是诉讼离婚的必经程序,但这与协议离婚的冷静期不同。法院调解的目的是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处理离婚相关事宜;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判决。
3、判决结果
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因素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综上所述,在景德镇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而诉讼离婚有其自身的程序和特点。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离婚冷静期内财产转移如何处理、诉讼离婚中多次起诉不判离怎么办等相关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和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