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送人抚养需遵循严格法律程序。首先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是前提条件,然后要与收养人达成协议,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若子女满八周岁需征得其同意。若不依法送养,可能面临法律风险。非婚生子女送养的法律规定解读及送养后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变化也值得关注。
一、非婚生子女如何送人抚养
非婚生子女送人抚养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送养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这里的特殊困难包括经济困难、患有严重疾病等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
1、达成送养协议
生父母要与收养人自愿达成送养协议。收养人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如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且年满三十周岁等。
2、办理登记手续
送养人与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在办理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送养人的身份证件、送养原因证明、收养人的相关证明等。
3、征求子女意见
如果被送养的非婚生子女年满八周岁,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这是为了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和权益。

二、非婚生子女送养的法律规定解读
我国《民法典》对非婚生子女送养有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送养的基本原则
送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这意味着送养行为不能仅仅是为了解决生父母的困难,更要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发展。
2、送养人的限制
除了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外,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3、收养人的责任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收养人在收养后要承担起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责任。
三、非婚生子女送养后与生父母的法律关系变化
非婚生子女送养后,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
1、抚养关系的解除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意味着生父母不再对送养的非婚生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等义务。
2、财产继承关系的改变
送养后的非婚生子女不再享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同时也不再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而在养父母去世后,养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财产继承权。
3、法律关系的不可逆转性
一般情况下,收养关系一旦成立,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如果生父母反悔想要回孩子,需要满足法定的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如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等。
非婚生子女送养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和程序,无论是送养人还是收养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收养人条件的审查、送养原因的认定等。如果您在非婚生子女送养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比如送养手续办理的具体流程、收养关系解除的具体情形等,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法临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