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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些行为都构成贪污罪】

#刑事案件

837浏览

2025-11-28 13:41:08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法律定性: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刑法》第382条"贪污罪"!

  关键要件解析:

  ▸"利用职务便利"包括:

  直接经手、管理公共财物

  支配下属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利用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

  ▸"公共财物"特别提示:

  ✓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性权益

  ✓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

  ✓政府专项资金

  ✓其他应当上交的公共财产

  刑罚标准:

  ▶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

  ▶数额巨大(20万元以上):3-10年有期徒刑+罚金或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没收财产

  常见贪污手段:

  •虚报冒领公款公物

  •截留应上缴款项

  •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利用土地使用权谋私

  重要警示:

  ❗间接利用下属职权同样构成犯罪

  ❗财产性利益也是贪污对象

  ❗事后退赃不影响罪名成立

  ❗共同贪污均要追责

  法条依据:

  《刑法》第382条、第383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93条的解释

  举报途径:

  发现贪污行为请立即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12388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电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特别提醒:

  公共财物一分一厘都不能侵占

  任何形式的贪污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清正廉洁是公职人员的基本准则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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