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暑假工期间因工作受伤导致双目失明,需先明确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再通过保留证据、协商赔偿、工伤认定或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等途径维权。双目失明属严重伤残,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需结合伤残等级和责任归属计算。建议优先固定证据,区分用工性质后依法主张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打暑假工,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双目失明怎么办
暑假工是学生群体利用假期参与劳动的常见形式,但由于用工关系灵活、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受伤纠纷频发。尤其是双目失明这类造成终身残疾的严重伤害,处理过程涉及用工关系认定、责任划分、赔偿计算等复杂问题。实践中,暑假工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保护)或劳务关系(按民事侵权处理),二者维权途径和赔偿标准差异显著。本文将从法律关系辨析、证据保留、赔偿主张等方面,为暑期工受伤维权提供详细指导。
例如,大学生小王暑假在某餐厅打工,未签订合同,工作时因设备故障被热油溅伤眼睛导致双目失明,此时需先判断他与餐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再决定通过工伤认定还是人身损害赔偿索赔。
法律解析:
暑假工受伤维权的核心在于明确用工关系性质,这直接决定责任归属和赔偿途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劳动关系:若暑假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虽无合同但符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则构成劳动关系。此时暑假工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 劳务关系:若暑假工仅为用人单位提供特定劳务(如短期兼职、一次性服务),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例如“按天结算报酬、工作时间灵活、无需遵守单位考勤制度”),则属于劳务关系。此时受伤不适用工伤认定,需按《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由用人单位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关键提醒:多数暑假工因用工期限短、未签订合同,实际属于劳务关系,无法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但若用人单位符合“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工主体资格,且暑假工符合“劳动者”条件(如年满16周岁、以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即使未签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行动建议:
1. 立即就医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到正规医院治疗,保留全部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同时收集用工关系证据,包括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工牌、与负责人的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若有工作现场监控录像需及时申请调取。
2. 明确用工关系性质:查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若无合同,通过工资发放形式(是否为公司账户转账)、是否接受单位管理(如固定上下班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判断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若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且工作内容属于其主营业务,劳动关系可能性较高。
3. 初步协商并书面记录: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说明受伤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协商过程中注意录音或要求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受伤事实、责任归属及赔偿金额(避免口头承诺无据可依)。
4. 委托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双目失明属于严重伤残,需在治疗终结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通常为一级或二级伤残),鉴定结果是后续赔偿计算的核心依据。
赔偿计算方法:
双目失明导致的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如下(以劳务关系下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劳动关系下工伤赔偿项目类似但计算标准不同):
1.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计算,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需提供正规医疗票据。
2. 误工费:暑假工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工资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误工时间以医嘱休息期或鉴定意见为准。
3.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结合伤残情况(如一级伤残可能需终身护理,按20年计算,或根据鉴定意见确定)。
4.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为90%),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例如:某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万元,一级伤残赔偿金=5万×20×100%=100万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双目失明对生活造成重大影响,可主张5万-10万元(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伤残程度、过错方责任等酌情判定)。
6. 其他费用:如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如导盲杖、助行器等),按实际支出或鉴定意见计算。
解决方法:
1. 协商解决(优先推荐):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达成一致,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注意协议需包含赔偿项目、总额、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如逾期支付需额外支付利息),避免“一次性了结”后后续治疗费用无法主张。
2. 劳动关系下:走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诉讼流程:若认定为劳动关系,需在受伤后1年内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记录等),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再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由单位全额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 劳务关系下: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若为劳务关系,可在伤残鉴定后,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用工关系证明、医疗记录、伤残鉴定报告等),法院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如单位未提供安全劳动条件,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注意: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用工(如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或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受伤,单位需承担更重责任,甚至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童工受伤单位需全额赔偿,并可处罚款)。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适用于劳务关系)。
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临有话说:暑假工受伤维权的关键在于“早行动、留证据、明关系”。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及时固定用工和受伤证据是前提,双目失明等严重伤残更需通过法律程序确保赔偿到位。生活中,类似“暑假工未签合同受伤能否索赔”“兼职期间突发疾病谁担责”“单位拒绝赔偿怎么办”等问题,都需要结合具体用工情况分析。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尽早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由专业人士根据证据材料制定维权方案,避免因证据不足或程序错误导致权益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