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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胃不舒服去诊所挂点滴,挂第二瓶人没了,最后尸检检查是他自身问题,医生没有细致诊断,导致延误病情,属不属于误诊

2023-11-17 05:56:00

律师解答9条

许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您好您的问题,律师可以给您提供什么帮助的呢?

解答于 2023-11-17 06:00:46

黎立华

广东省 中山

刚处理过类似案子,我是金牌资深卢律师,知名院校法律硕士,多年法律工作经验,熟知案子处理,帮您全面精准解决法律问题!如急需可以点头.像致电

解答于 2023-12-31 03:46:43

龚永青

江苏省 苏州

你好。 。

解答于 2023-11-17 07:06:31

郭广吉

北京市 北京

你好,建议起诉,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解答于 2023-11-17 05:56:59

刘强

河南省 郑州

是因为自身什么问题?当时有没有把主观病历封存,医疗事故怎么会鉴定为自身问题?

解答于 2023-11-17 08:11:46

杨旭

北京市 北京

你好 开始只是简单的胃不舒服么?现在从你描述看,对方存在责任,都这么危及了 ,只是打点滴处理。需要进一步说说,才好更好的解答。

解答于 2023-11-17 06: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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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法律问答

陈琳 律师

广东省 深圳

解答于 2025-03-27 16:47:36

医院可能因术前评估不足、术后监护失职(未及时降压处理)及延误救治(未履行会诊承诺)存在过错。建议立即封存病历、申请医疗鉴定,协商或诉讼索赔。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可主张医疗损害责任。时效3年,需尽快处理。

陈琳等 2 位律师已回复

已帮助0人

杨树 律师

河南省 郑州

解答于 2025-02-07 10:38: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使用过期药品是违法行为。如果因使用过期药物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或死亡,相关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杨树等 1 位律师已回复

已帮助0人

周灏 律师

辽宁省 沈阳

解答于 2025-01-06 02:17:05

可以起诉整形机构侵权,赔偿损失

周灏等 2 位律师已回复

已帮助0人

吴永晖 律师

广东省 珠海

解答于 2024-11-20 06:46:54

你好,按你说的,属于医生的过错构成医疗事故。

吴永晖等 2 位律师已回复

已帮助0人

律师回复动态

昝国成
13小时前

在中国,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年龄和婚姻状况: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如果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子女状态:收养人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特殊情况下,如收养孤儿可放宽。 抚养能力:收养人必须具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健康要求:收养人需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史会涛
14小时前

初步判断,这类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李新宇
昨天

你好,可以报警,属于侵害你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