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需依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处理,以下是主要规则:
有约定按约定若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有书面或口头约定(如财产归属、分割方式等),且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按约定执行。例如,双方签订的同居协议中明确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或约定共同财产按一定比例分配,此类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无约定时的处理
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同居前的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补偿、专用生活用品等,均归各自所有。
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归属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时间、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若出资比例无法确定,一般视为等额享有。
特殊情况的考量
家务劳动补偿:若一方在同居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法院会根据同居时间、投入精力、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照顾无过错方: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在分割财产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注意事项:
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
若对财产归属或分割存在争议,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判。
保留相关财产凭证(如出资记录、转账流水、协议等)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