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5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制定,具体标准结合土地类型、区位及用途等因素确定,并实行区片综合地价制度。以下是主要补偿内容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标准
1. 土地类型补偿倍数
农用地:
菜地、水田: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10倍补偿;
水浇地、园地、藕塘:7-9倍;
望天田、旱地:6-8倍;
轮歇地:6倍;
牧草地、渔塘:3-5倍。
新开垦耕地(种植未满3年):按上年度产值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
宅基地、打谷场等:按原土地类别补偿。
2. 安置补助费
人均耕地≥666.7平方米: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4倍;
人均耕地<666.7平方米: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1倍,最高不超过15倍;
园地、藕塘:年产值6倍;渔塘:4倍;国有农场土地:5倍。
二、区片综合地价示例
云南省各地根据区位划分不同区片,补偿标准差异较大:
大理市:
一类区片(下关镇坝区):88,762元/亩;
二类区片(大理镇坝区):80,693元/亩;
三类区片(凤仪镇坝区):65,000元/亩。
石林县:
一类区片(鹿阜街道部分区域):90,000元/亩;
五类区片(偏远乡镇):35,000元/亩。
昆明市盘龙区:
一类区片(主城区):251,196元/亩;
三类区片(茨坝山地区):186,780元/亩。
三、其他补偿费用
1.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
青苗按当季产值补偿,房屋拆迁可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重置价结合成新计算)。
具体标准由各市、县政府另行公布。
2. 社会保障费用:
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费用用于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四、注意事项
调整周期: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争议解决:若补偿标准争议或政府违法占地,可通过行政诉讼或检察机关介入协调解决。
建议被征地人通过当地自然资源局官网查询最新文件,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