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协议在以下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无效:
1、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若在未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前,协议中对工伤认定结果或伤残等级作出约定,该协议可能因缺乏事实基础而无效。例如,双方在未明确是否构成工伤及伤残等级时签订的赔偿协议,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2、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若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对法律的不了解、受伤后的弱势地位等,通过欺诈、胁迫手段(如威胁解除劳动关系、隐瞒法定赔偿标准等)迫使劳动者签订协议,或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如赔偿金额远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撤销或认定协议无效。
例如,用人单位以不签协议就不支付医疗费为由,迫使劳动者接受极低赔偿,此类协议可能被撤销。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若协议内容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约定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赔偿责任、排除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如后续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逃避工伤保险缴纳义务),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