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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做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刑事案件

34 人看过

2025-09-28 17:34:34

法律解析

旧伤复发做鉴定的注意事项


1. 准备齐全的材料是基础


申请旧伤复发鉴定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材料,以证明旧伤的存在及复发关联性: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说明复发时间、症状);发生工伤后的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如手术记录)及后续所有门诊病历;首次及复查的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如X光、CT、MRI,需体现受伤部位的变化);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需提供4R彩色照片;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老工伤人员还需出具《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鉴定机构会一次性告知补正,补齐后再受理。


2. 选择合法的鉴定机构


旧伤复发鉴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部分地区由社保行政部门主导)。选择时需确认机构具备法定资质(如劳动部门颁发的《劳动能力鉴定许可证》),避免选择无资质的民间机构,否则鉴定结论可能不被法院或社保部门认可。


3. 遵循规范的程序步骤


一般流程为:申请人(工伤职工、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材料→委员会受理后,从医疗鉴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通过查阅病历、体格检查、影像学分析等方式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多数专家意见为准,不同意见需记录)→委员会根据专家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加盖公章)。对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


4. 关联性举证是关键


旧伤复发的核心是证明复发与原工伤存在医学上的必然联系。需提供原工伤的完整医疗记录(如骨折手术记录)、复发时的症状(如原骨折部位再次疼痛、活动受限)、影像学检查对比(如原骨折处出现新的骨质增生、关节间隙变窄),以证实复发是原工伤的延续或恶化。若无法证明关联性(如原工伤为腰部扭伤,复发为心脏病),可能无法认定为旧伤复发。


5. 注意时效与争议处理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如旧伤复发导致功能进一步下降),可申请复查鉴定。若对鉴定结论有争议,用人单位或职工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争议期间,不影响鉴定结论的执行(如社保部门可先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6. 特殊情况的处理


• 老工伤人员:需提供《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证明其原工伤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 委托申请: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影像学资料:需提供原件(或经医院盖章确认的复印件),以便专家对比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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