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当地,如果是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会有以下后果:
一、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因此,离开当地未经批准,即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
二、可能面临的处罚
没收保证金:已交纳保证金的,根据案件情况和违规程度,执行机关可以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
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除了没收保证金外,执行机关还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证人。
监视居住或逮捕:如果违规情况严重,执行机关可以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三、特殊情况
如果离开当地是出于紧急情况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并且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并得到批准的,则不构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就不会面临上述处罚。
综上所述,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当地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机关的规定和批准程序。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将会面临一系列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