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时,债务承担需根据债务性质区分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例如,夫妻共同贷款购房、为家庭生活共同借款等,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仍需承担还款义务。
个人债务若债务明确属于一方个人(如因个人投资、赌博等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债务),则由死亡一方的遗产承担。继承人若继承遗产,需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
注意事项:
证据保留:债权人需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双方共同签字等)。
追偿权:生存一方履行清偿责任后,可根据夫妻财产制度和遗产继承情况向死亡一方的遗产或继承人追偿。
法律时效:债务纠纷需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影响权益。
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债务性质和证据情况制定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