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替男方还债,有转账记录是否可以要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借款性质明确
如果转账时明确表示为借款(如备注“借款”“先借给你应急”等),或事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如聊天记录、借条等),则可依据《民法典》关于借款的规定,要求男方返还。转账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但需结合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
赠与性质
若转账未明确为借款,且符合赠与特征(如表达爱意的小额转账、节日红包等),一般视为赠与,通常不能要回。但如果赠与附条件(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且条件未实现(如最终未结婚),则可能部分或全部返还。
债务性质与用途
若男方的债务为婚前个人债务,且女方能证明用个人财产偿还,离婚时可主张返还。
若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购买共同生活用品、支付共同开销),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单独要求男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