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确权登记在谁名下,需综合家庭实际情况和政策规定来决定,以下是一些参考要点:
以户为单位登记
宅基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证书上登记的姓名仅代表户主,实际使用权属于整个家庭。因此,登记户主姓名或家庭其他成员姓名均可,不影响家庭整体权益。
考虑家庭成员需求
若家庭有明确的财产规划(如子女未来可能继承房屋),可登记在子女名下,便于后续继承和权益转移。
若户主为家庭主要决策者或长期居住者,登记户主姓名更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外嫁女、新生儿、户口迁出的大学生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也可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
继承问题
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但房屋可继承,且“地随房走”。因此,无论证书登记在谁名下,只要房屋存在,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
特殊情况处理
若户主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可推选其他家庭成员作为户主登记。
进城落户的农民,只要宅基地合法取得,仍可确权登记,姓名可正常出现在证书上。
建议: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根据实际需求和未来规划确定登记姓名,同时可将其他成员列为共有人,以保障家庭整体权益。若存在疑问,可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