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到各个镇是否有经济补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但如果公司搬迁的距离不远,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没有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比如虽然搬迁到了其他镇,但通勤条件仍较为便利,或者公司提供了相应的交通补贴、住宿安排等措施,以消除搬迁对劳动者的不利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会有经济补偿。
另外,还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作地点,而公司的搬迁超出了约定范围,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的权益。
总之,判断公司搬迁是否有经济补偿,需要综合考虑搬迁距离、对劳动者的影响程度、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用人单位是否采取了合理的弥补措施等因素。